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红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1********74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29民初475号
案号
(2020)晋1029执2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乡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红伟分期返还原告王天佑借款90000元及利息35000元,共计125000元(自2019年6月24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止,每月15日前返还40000元,剩余45000元于2019年9月15日前返还)。二、若被告丁红伟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原告王天佑将按160000元申请执行,申请时扣除已履行部分。三、原告王天佑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025元,由被告丁红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乡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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