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03********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403民初1237号
案号
(2020)赣0403执11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经原、被告确认,截至2018年7月11日,被告九江鑫隆骅贸易有限公司尚欠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借款本金289000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下同)130730.72元,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付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二、被告九江鑫隆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之后每月20日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截至当日的所有利息;剩余本金及利息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三、被告马涛、汪毛女、宋吉淼对被告九江鑫隆骅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被告九江鑫隆骅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归还借款,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九江鑫隆骅贸易有限公司、马涛、汪毛女、宋吉淼立即一次性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五、本案诉讼费30320元,减半收取1516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160元由被告九江鑫隆骅贸易有限公司、马涛、汪毛女、宋吉淼承担,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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