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923********77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904民初959号
案号
(2020)粤0904执13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沈勇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十日内向原告沈鸿新赔偿经济损失8246.04元;二、驳回原告沈鸿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沈鸿新负担108元,被告沈勇负担6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0-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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