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荆建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03********20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82民初564号 |
案号 |
(2020)晋1082执4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荆建文偿还原告韩华借款本金62000元,于2020年5月28日当即给付10000元,剩余52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荆建文在2020年9月30日前履行完毕,原告放弃被告支付利息的请求;如被告荆建文在2020年9月30日前未能履行完毕,被告未归还本金的部分即应支付利息,利息自2020年5月30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1350元,调解减半收取675元,由被告荆建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