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冠鸿木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4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303民初2626号民事判决
案号
(2020)粤1303执10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60209600638】。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作出(2019)粤1303民初26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一东莞冠鸿木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广东千叶松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262665.5元及违约金(以262665.5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5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付清之日止,但不得超过货款262665.5元的30%)。二、被告二魏虎对被告一东莞冠鸿木业有限公司欠原告广东千叶松化工有限公司以上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542.04元,公告费260元,共计5802.04元,由被告一东莞冠鸿木业有限公司、被告二魏虎负担。现上述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魏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094617553R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莞市横沥镇西城工业区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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