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建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11********17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安龙证执字第221号 |
案号 |
(2020)豫0505执15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市飞龙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根据(2018)豫安龙证内经字第110号公证书及(2020)豫安龙证执字第221号执行书、要求被告人立即偿还本金40万元及利息15万元,并承担执行费所产生得一切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