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沛县格非映像婚纱摄影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L678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民终799号
案号
(2020)苏0322执21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2018)苏0322民初5740号民事判决;二、沛县格非映像婚纱摄影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志廷支付97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97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7年1月21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8三、高磊对上述90000元本息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苏志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356元,减半收取1178元,由沛县格非映像婚纱摄影店、高磊负担1000元,由苏志廷负担17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56元,由高磊负担2000元,由苏志廷负担356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沛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沛县汉城中路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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