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乡百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8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新民初字第672号 |
案号 |
(2015)新法执字第002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安乡百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邵阳市宏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货款本金1 019 60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由被告安乡百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邵阳市宏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货款利息损失175 344元(自2012年4月9日按国家借款利率政策计算至2015年5月7日止,此后顺延照计),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 6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 20 600元,由被告安乡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阳市新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5-11-02 |
发布时间 |
2015-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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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曾广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721755802802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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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南省安乡县安凝乡亿中村04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