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221********2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221民初3234号
案号
(2020)宁0221执16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宝霞财产损失43010元; 二、被告马祥对上述赔偿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王宝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9-21
发布时间
2020-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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