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窦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1********9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12民初1138号 |
案号 |
(2020)苏0312执3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窦海涛欠原告牛全国借款本金20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清偿完毕,上述款项直接汇入原告牛全国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柳新支行,账号:6228480455265452678);二、被告李春香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窦海涛、李春香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法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