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901********34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702民初6723号 |
案号 |
(2020)皖1702执28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敏欠原告陈成货款122944元,定于自2020年7月起至2022年6月止,于每月25日前给付货款5000元,余欠货款2944元于2022年7月25日前付清;二、被告高敏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陈成律师费用6000元;三、若被告高敏未按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任一期限、金额归还欠款,则原告陈成可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陈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双方就本案不再有其他争议;3六、案件受理费2795元,减半收取计1397.5元,由被告高敏负担,此款定于2020年6月17日给付原告陈成(已给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