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育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22********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22民初663号 |
案号 |
(2020)晋0522执16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郭育军分期归还原告张兵义借款及利息35,000元。具体付款方式为:在2020年7月30日前归还10,000元,在2020年8月30日前归还10,000元,在2020年9月30日前归还10,000元,在2020年10月30日前归还5000元。二、如果被告郭育军未能按上述约定履行,原告张兵义有权一次性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其他事项双方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45元,减半收取372.5元,保全申请费440元,共计812.5元,由原告张兵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