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6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6347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11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苏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执行人黄锐彬清偿借款6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25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1日起,以150000为基数从2018年5月15日起,均按年利率5%,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2月27日起按年利率16%,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7月6日为118923.29元;2、被申请执行人中山盛道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被申请执行人苏建的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10316元,诉讼保全费3778元,合计14094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苏建、中山盛道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4000元;4、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合计:732923.2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