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盱眙县万盛源豆制品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XM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830民初132号 |
案号 |
(2020)苏0830执17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盱眙县万盛源豆制品厂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卢志刚偿还7000元及利息(以7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7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3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盱眙县万盛源豆制品厂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中支行;账号:6232636100129242890)。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陆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20830MA1XMTMG9T |
登记机关 |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盱眙县天泉湖镇范墩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