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1********1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11民初755号 |
案号 |
(2020)苏1111执15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朱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州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9538.66元、利息2766.45元、违约金2318.85元(利息、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2月17日,此后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违约金按合约约定继续计算),合计34623.9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33元,保全费420元,合计753元,由被告朱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4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附本判决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及上诉须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