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1MFJ****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206民初8031号
案号
(2020)苏0206执16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铠龙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百世德公司支付价款150480元及该款自起诉之日2019年12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二、驳回百世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45元,保全费1470元,合计3515元(该款已由百世德公司预交),由百世德公司承担723.5元,铠龙公司承担2791.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小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MA1MFJ4P2B
登记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北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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