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宁安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8********370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822民初2501号 |
案号 |
(2020)皖0822执15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怀宁安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怀宁支行借款本金190万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7月20日的利息为69224.1元,自2020年7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11.484%计算至本金基数190万元实际付清之日止,复利自2020年7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11.484%计算至利息69224.1元实际付清之日止);6二、被告怀宁安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怀宁支行因被告违约致原告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5000元;三、被告钱泉、章秋书对上述第一、二项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523元,由怀宁安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钱泉、章秋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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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钱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2MA2MW7370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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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兴业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