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池州市石台县皇隆包装制作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3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722民初614号
案号
(2020)皖1722执2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院(2020)皖1722民初111号民事调解书中确认黄显亮欠原告李月琴、李水平借款本金280800元、利息(其中截止2020年2月29日的利息为25506元,后期利息按本金280800元,年利率10%,从2020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上述款项由黄显亮于2020年7月31日前付清,现被告池州市石台县皇隆包装制作有限公司愿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5512元,减半收取2756元,由被告池州市石台县皇隆包装制作有限公司负担。2上述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09
发布时间
2020-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显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22573025272T
登记机关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七里村河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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