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36********0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103民初7917号 |
案号 |
(2020)黔0103执46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文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206355.55元并支付罚息(罚息以206355.55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从2009年3月31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56元,由原告负担4846元,由被告文艺负担6710元(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文艺在履行上述判决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