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洪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82********5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891刑初119号 |
案号 |
(2020)苏0891执1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1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钱洪光退赔被害人杨伏海人民币915元,退赔被害人李辉人民币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3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