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822********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503民初20号
案号
(2020)皖1503执9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龙飞给付原告周家稳货款719900元及前期货款利息105000元,合计824900元,此款于2020年2月24日前付100000元,2020年10月1日前付100000元,2021年2月3日前付212450元,2021年9月21日前付200000元,2022年1月24日前付212450元;二、如被告龙飞对上述第一项款任何一期逾期给付,则原告周家稳可就剩余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24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