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丽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5********07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4刑初223号 |
案号 |
(2020)晋1024执5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张小马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邢丽强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徐云峰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