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岳阳东方雷神标准电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39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104执461号
案号
(2020)豫1104执恢1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岳阳东方雷神标准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漯河市瑞隆铝杆包装有限公司货款411751.8元。二、驳回原告漯河市瑞隆铝杆包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480元,由岳阳东方雷神标准电器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2620元,由漯河市瑞隆铝杆包装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雷国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600663979424G
登记机关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桐子岭路178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