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俊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1082********0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82民初5号 |
案号 |
(2020)晋1082执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王俊丽认可欠原告李雷强货款15000元,同意自2020年3月1日起每个月偿还原告李雷强500元,至货款15000元还清之日止,原告李雷强表示同意;2、如果被告王俊丽有一个月未履行上述还款约定,原告李雷强可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欠款,原告李雷强放弃主张利息及相关损失的请求,被告王俊丽表示同意;3、案件受理费87.5元,被告王俊丽同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