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盱眙大鹏建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3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830民初4135号
案号
(2020)苏0830执19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盱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盱眙大鹏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供2015-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许登高查阅和复制;二、被告盱眙大鹏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供2016-2018年度的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记账凭证)供原告许登高委托的财务人员或律师查阅。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盱眙大鹏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6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盱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征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30573815223Q
登记机关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盱眙县淮河镇工业集中区金圆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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