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卫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428********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9006民初3986号 |
案号 |
(2020)鄂9006执8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卫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天门威鹏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344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按年利率12%标准,以货款68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1日起、以货款164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31日起、以货款5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31日起,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