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忠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2********6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522民初1310号
案号
(2020)晋0522执17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崔忠义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原世龙借款140000元并按月利率1%支付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92元,减半收取1796元,由被告崔忠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0-16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