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舒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48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1024民初696号 |
案号 |
(2017)赣1024执1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舒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江西兴利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肖润发借款本金450000元、结欠利息165000元,合计人民币615000元。此款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肖润发要求被告江西舒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江西兴利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偿还2015年12月30日后至还清借款日止利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950元,由被告江西舒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江西兴利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承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7-04-06 |
发布时间 |
2017-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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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舒胜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02409489063X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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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工业园C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