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02********06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902民初386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粤0902执10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750193601599】。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粤0902民初3861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一、被申请人广西田东县家嘉超市有限公司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417000元及其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7年1月30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给申请人梁明东。二、被申请人李伟、被申请人吴强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25 |
发布时间 |
2019-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