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卓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81********14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1民初34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1971执239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0204622249】。被告陈卓斌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茂鑫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租金82577.75元及迟延履行金(以4051.59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8日起,以78526.16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8日起,均按每日1.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总额以82577.75元为限);原告茂鑫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陈卓斌名下广汽本田缤智车辆(车牌号:粤vuj672,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为440029185056)享有抵押权,如被告陈卓斌到期不能履行上述债务,则原告茂鑫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就该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第一判项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三、驳回原告茂鑫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54.66元,保全费1582.7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265.66元,由被告负担188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