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文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9006********54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9006民初92号 |
案号 |
(2020)鄂9006执12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露、熊文娟向原告晋文平、代竹仙给付加工款12436元,并给付自2019年3 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1243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江露、熊文娟给付原告晋文平、代竹仙律师代理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185元,减半收取计92.5元,保全申请费200元,由被告江露、熊文娟负担(该费用原告晋文平、代竹仙已垫付,本院不予退还,执行时由被告江露、熊文娟迳行给付原告晋文平、代竹仙)。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