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管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8********46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111民初1375号
案号
(2020)苏1111执恢4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管有平、被告管俊、被告金庆余欠原告解月华借款本金50万元,利息45万元,合计95万元,由被告管有平、被告管俊、被告金庆余分期给付,即自2019年4月起每月30日前给付15万元,直至不清借款本息。二、被告管有平、管俊、金庆余如有一期未按期支付上述款项,则视为剩余债权全部到期(含利息),原告就剩余债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被告对未还部分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650元,由被告管有平、被告管俊、被告金庆余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三被告将所负担的诉讼费连同上述最后一期还款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28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