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盛世家具装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3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983民初1571号 |
案号 |
(2018)粤0983执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安徽盛世家具装备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货款人民币26000元给原告信宜华辉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二、被告安徽盛世家具装备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义务的同时应支付该货款的违约金(计至2016年8月10日止应付的违约金为12237元,此后至付清货款之日止的违约金按月利率2%计算)给原告信宜华辉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三、驳回原告信宜华辉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安徽盛世家具装备有限公司负担791元,原告信宜华辉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负担167元。公告费40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安徽盛世家具装备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1-04 |
发布时间 |
2018-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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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海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3697358132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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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工业聚集区合安路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