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825********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91民初1128号 |
案号 |
(2020)皖0191执29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章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省新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449067.28元及其利息2246253.77元(该利息计算至2019年3月14日止,之后的利息以7449067.28元基数,按照月利率0.9%计算至款清时止,息随本清)。如果本案给付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9667元,减半收取为39834元,由被告章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