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高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32********5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829民初1384号
案号
(2020)晋0829执7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高锋于2018年农历年底之前归还原告王琦借款5000元,自2019年开始,每年农历年底之前归还原告王琦借款15000元,直至全部借款110000元还清为止。 二、如被告王高锋未能按上述约定归还借款,原告王琦有权要求被告王高锋一次性还清全部剩余借款,并承担借款利息(以剩余部分借款为本金,从2013年7月17日起算,按年利率24%,计算至执行完毕之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陆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1-17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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