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高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32********5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829民初1384号 |
案号 |
(2020)晋0829执7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高锋于2018年农历年底之前归还原告王琦借款5000元,自2019年开始,每年农历年底之前归还原告王琦借款15000元,直至全部借款110000元还清为止。 二、如被告王高锋未能按上述约定归还借款,原告王琦有权要求被告王高锋一次性还清全部剩余借款,并承担借款利息(以剩余部分借款为本金,从2013年7月17日起算,按年利率24%,计算至执行完毕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