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戎艳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321********15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724 民初286号 |
案号 |
(2020)晋0724执3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昔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8000元; 被告戎艳斌赔偿原告8131.73元。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给付金钱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2.71元,由被告戎艳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昔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