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九寨沟岷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47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2701民初763号
案号
(2020)黑2701执6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四川九寨沟岷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大兴安岭农丰薯业有限公司货款146,800.00元,并给付以146,8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8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欠款全部清偿时止; 二、案件受理费本院减半收取1,618.00元 (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四川九寨沟岷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10-26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唐中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25754717841K
登记机关
九寨沟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九寨沟县永乐镇永丰新区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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