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锦裕源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6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9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1971执189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东莞市锦裕源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天内向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60000000尢及利息(截止2018年4月19日利息为193150.68元,从2018年4月20日起的利息以6000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07488元,保全费5000元(已预交)。由东莞市锦裕源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39478元,由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730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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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廖良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55368465X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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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1号楼5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