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蒙毅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04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402民初1734号
案号
(2020)桂1402执11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蒙毅广自愿支付原告陈承松的货款共计15 3840元,定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20 000元;于2020年06月30日前支付70 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63 840元。原告陈承松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蒙毅广支付逾期利息。如被告蒙毅广有任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陈承松有权按照被告蒙毅广全部尚欠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申请执行货款金额13384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27元,被告蒙毅广自愿全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8-27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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