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樊成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225********54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224民初153号 |
案号 |
(2020)晋0224执2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准予李建平与贾雨雨(樊成雨)离婚;二、贾雨雨(樊成雨)退归李建平财物款7万元,贾雨雨分割共同财产2266元; 三、灵丘县祥和嘉园小区18号楼1单元904室归李建平所有,该房屋按揭贷款由李建平承担。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李建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