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樊成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225********54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224民初153号
案号
(2020)晋0224执2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准予李建平与贾雨雨(樊成雨)离婚;二、贾雨雨(樊成雨)退归李建平财物款7万元,贾雨雨分割共同财产2266元; 三、灵丘县祥和嘉园小区18号楼1单元904室归李建平所有,该房屋按揭贷款由李建平承担。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李建平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8-18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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