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2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4民终1181号;(2019)桂1402民初1441号
案号
(2020)桂1402执8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2019)桂1402民初144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廖小平、廖振杰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廖建英支付341022元,向廖丽英支付266022元,廖小平在395390元的范围内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廖振杰在408978元的范围内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案件本诉的受理费5571元、财产保全费4191元,共计9762元(廖建英、廖丽英已预交),由廖小平负担7810元,廖振杰负担1952元;一审案件反诉的受理费419元(廖小平已预交),由廖小平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891元(廖小平已预交),由廖小平负担9869元,廖建英、廖丽英负担2022元;司法鉴定费6080元(廖小平已预交),由廖小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