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2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民终1181号;(2019)桂1402民初1441号 |
案号 |
(2020)桂1402执8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2019)桂1402民初144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廖小平、廖振杰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廖建英支付341022元,向廖丽英支付266022元,廖小平在395390元的范围内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廖振杰在408978元的范围内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案件本诉的受理费5571元、财产保全费4191元,共计9762元(廖建英、廖丽英已预交),由廖小平负担7810元,廖振杰负担1952元;一审案件反诉的受理费419元(廖小平已预交),由廖小平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891元(廖小平已预交),由廖小平负担9869元,廖建英、廖丽英负担2022元;司法鉴定费6080元(廖小平已预交),由廖小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