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学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02********41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522民初624号
案号
(2020)晋0522执16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韩学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阳城县淇汭建兵石子加工厂欠款123204元。案件受理费2764元,减半收取1382元,由被告韩学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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