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22********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522民特362号 |
案号 |
(2020)晋0522执17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宋斌归还毕家富借款本金2万元并支付利息1万元。具体支付方式为:2018年12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2000元;2019年3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3000元;2019年6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5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款利息10000元。二、毕家富自愿放弃要求宋斌支付2018年12月1日前的借款利息600元及承担催要借款造成损失3450元的权利。三、如宋斌未按上述约定期间履行还款义务,毕家富有权要求一次性归还剩余借款本金,并按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从2016年4月2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四、其他问题互不追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