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原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22********0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22民特210号 |
案号 |
(2020)晋0522执17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潘原龙支付刘紫琪、张晋兵运费款17500元。具体支付方式为: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9000元;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8500元。二、如潘原龙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刘紫琪、张晋兵有权要求潘原龙一次性支付剩余运输费。三、其他问题互不追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