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23********61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102民初3655号 |
案号 |
(2020)苏1102执2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赔偿款51000元。案件受理费107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676元由被告杨波4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法院,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