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佳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622********64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2民初4747号 |
案号 |
(2020)粤1972执138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03617589】。申请人诉被执行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6月18日由贵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1、忙道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租金122760元,律师费6000元,车辆留购价款29000元,滞纳金(以122760元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0年6月18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扣除忙道彪已支付的保证金22000元;2、邵佳庆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就其承担部分向忙道彪进行追偿;3、案件受理费1633元,其中忙道彪、邵佳庆负担1495元。现在已过履行期限,但是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故申请人为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身的合法权益,特此向贵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