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932********15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971民初13197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粤1971执278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841205638660】。一、原、被告各方确认,被告广州市柏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卢斌尚欠原告东莞市银桦纸品有限公司货款100804.86元;二、原、被告各方确认,本案受理费5774.94元(减半收取2887.47元)、保全费1995元(原告东莞市银桦纸品有限公司均已预付),由被告广州市柏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卢斌负担;三、原、被告各方同意,被告广州市柏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卢斌向原告东莞市银桦纸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0804.86元、律师费3000元、违约金31115.67元、担保公司手续费2360元以了结案涉纠纷;四、原、被告各方同意,上述款项共142163元由被告广州市柏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卢斌于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东莞市银桦纸品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日期以款项汇出日为准;五、原告东莞市银桦纸品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各方均不在就本案买卖合同纠纷追究对方其他责任;六、如被告广州市柏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卢斌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东莞市银桦纸品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第二、三、四约定款项的未付部分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9-21
发布时间
2020-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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