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丽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02********42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9民终1541号 |
案号 |
(2020)闽0981执25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福安市人民法院(2017)闽0981民初5250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二、变更福安市人民法院(2017)闽0981民初525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黄福标、陈列平对上述两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撤销福安市人民法院(2017)闽0981民初5250号民事判决第五项。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