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526********0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902民初2565号民调
案号
(2020)云0902执9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梅自愿定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支行借款本金7830.88元,利息666.48元,透支费用986.65元,合计9484.01元;二、若被告江梅未按期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则被告江梅自愿承担因本案产生的律师代理费2500元;三、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元,被告江梅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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