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崇左盛隆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14********82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23民初1145号 |
案号 |
(2020)桂1423执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苏辉、广西崇左盛隆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黄庆玲尚欠原告凌文祥劳务费233 185元及利息24 761元,合计257 946元。该欠款由被告广西崇左盛隆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黄庆玲分三期共同支付给原告凌文祥,其定于2019年12月28日前支付欠款30 000元,2020年1月30日前支付欠款100 000元,2020年5月20日前支付欠款127 946元。如被告广西崇左盛隆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黄庆玲未按时支付当期欠款,原告凌文祥可以要求被告广西崇左盛隆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黄庆玲支付债务利息(以当期欠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黄庆玲、广西崇左盛隆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赔付原告凌文祥律师费8 000元,此款定于2020年5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凌文祥;三、如被告黄庆玲、广西崇左盛隆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有一期不能按时归还欠款,原告凌文祥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未到期的全部欠款;四、本案受理费2 585元,由被告黄庆玲、广西崇左盛隆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原告凌文祥已预交本案受理费2 585元,本院不再退回。由被告黄庆玲、广西崇左盛隆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前赔付给原告凌文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003402908258 |
登记机关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崇左市嘉苑小区J-19号四楼 |